« 竞价规则如何领取红股 »

B股基本交易规则

交易品种:深圳B股和上海B股

交易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:30-11:30,下午1:00-3:00(北京时间)。

交易原则: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。

价格最小变化档位: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.01港元,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.001美元。

交易单位: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。深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。沪市B股买卖数额一手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。

交易方式: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。

集中交易: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。

对敲交易:B股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,
       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。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
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。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。
T+3交收:
B股的交收期为T+3,即在达成交易后的第四个交易日完成资金和股份的正式交收,并实现“货银对付”。在此之前,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出托管。

发表评论: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
赞助商广告

站内搜索

赞助商广告

Powered By Z-Blog 1.8 Walle Build 100427 Code detection by Codefense

苏ICP备08116387号Copyright 2008-2010 Your WebSite. Some Rights Reserved.